香港警方改口风 称藏有艺人不雅照不违法
在近日关于网络不雅照片的争议中,单仲偕(左二)与互联网业界的代表们围桌而谈,探讨这一问题所带来的深刻影响。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之前关于拥有物品的言论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不安,人们纷纷担忧自己的行动是否违法。为此,警方昨日站出来澄清,指出私下拥有或向朋友发送此类物品并不构成违法,但向公众、陌生人或网民发布则属于违法行为。互联网业界对此表示困惑,认为警方态度的突然转变让市民无所适从。
关于网络传播不雅照片的争议愈演愈烈。警务处助理处长黄福全在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强调,《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发布、拥有以供发布或输入物品以供发布均属违法。他特别指出,“发布”的定义包括派发、传阅、出售或出租给公众。如果只是将照片发给朋友观看,并不属于发布行为。
对于将不雅照片上传到互联网或发送给网友是否违法的问题,黄福全表示,网友并不等同于朋友,他们是互不相识的,属于公众范畴。这种行为很可能触犯法律。据此,如果证据显示网友间互相传递物品,警方将展开调查。
香港互联网协会主席莫乃光对此表示担忧,他认为警方之前的言论——根据市民上传照片的方式、照片数量及传播次数来判断是否违法,是一种草率的做法,令人感到不安,担心这会限制网络信息的自由流通。互动事务商会创会会长方保桥也表示,市民被之前的言论所惊吓,要求警方正式澄清相关条例的定义。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单仲偕昨日与互联网业界代表会面后指出,过去几天收到百多封市民的电子邮件,表达对警方选择性执法、过度使用警力以及将持有意图发布的照片定为可能犯罪的不满。单仲偕还表示,虽然警方现在的做法是以“不诚实取用电脑”进行立案是正确的,但他们之前的言论已经造成了恐慌,现在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们应明确解释以减少业界和市民的疑虑。今天他将与警务处助理处长会面要求解释清楚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