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开庭审案《甄嬛传》作者起
《甄嬛传》作者诉德国网易侵权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8月18日上午,备受瞩目的《甄嬛传》作者吴雪岚诉广州德国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德国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络传播权纠纷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该法院揭牌成立后首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吸引了广泛关注。
吴雪岚,笔名流潋紫,是中国作协会员、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其代表作品《后宫甄嬛传》广受读者喜爱。近期原告发现被告德国网易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网易云阅读”上未经授权,以收费方式提供《后宫甄嬛传》的在线阅读服务。
原告代理人指出,被告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络传播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原告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人民币。
被告代理人则辩称,“网易云阅读”的在线阅读均经过授权。之前,《后宫甄嬛传》的作者曾将作品授权给蓝狮子公司,蓝狮子公司再转授权给德国网易。后来,作者与蓝狮子公司的授权终止,但德国网易对此并不知情。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并建议将蓝狮子公司纳入诉讼。
本案通过远程视频审理,画面清晰、语音连贯,整个庭审过程紧张而有序,历时约20分钟。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并在电脑屏幕上点击“确认”,确认庭审笔录。
此次庭审不仅展现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处理网络侵权案件的专业能力,也再次提醒广大文化企业和网络平台,在数字化时代更要尊重和保护原创作品,共同维护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杭州互联网法院此次开庭审理了这一备受关注的案件,显示出我国在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