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职责
江苏省教育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强化和改进中小学及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明确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的责任,并针对各年龄段孩子的成长特性,明确了学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核心内容。
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许多家庭存在偏重智力发展、忽视品德教育、过分溺爱、过度期望等现象。这些问题往往导致家校教育理念不一致,行动无法协同,孩子们的劳动和体艺活动偏少,学业压力偏大,游戏和时间不足,焦虑水平上升,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江苏省教育厅强调,家庭教育指导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重要职责。江苏将投入专项资金,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江苏的要求,中小学每学期将组织至少一次至两次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完全免费的。
在幼儿园阶段,重点是通过家长的引导,让孩子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孩子的劳动意识;小学阶段,指导家长确保孩子每天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不盲目追求学习成绩,定期检查孩子的视力,并至少培养一项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初中阶段,针对青少年身心变化,适时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阶段,引导孩子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制定职业生涯规划。
对于留守流动、身心障碍、父母离异等特殊儿童群体,学校将遵循“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还将与妇联、社区等组织合作,为这些孩子提供尽可能的代偿性亲情关怀。
江苏的这一举措标志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已被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日常工作职责中,旨在促进家校协同育人,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