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斩首刑背后的秘密
在中国古代,对于被判处斩首之刑的犯人,监斩官的职责不可或缺。这一制度自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形成,要求监斩官在规定的时间将囚犯从牢狱中带至刑场。犯人在转运过程中需乘坐露车,车身无遮蔽,且需佩戴多种刑具,如项械、手械、足械等,以彰显其身份与罪状。
到达刑场后,犯人会得到一顿酒饭,并允许与家人做最后的诀别。家属若想减轻犯人的痛苦,往往会选择贿赂刽子手。据说,若家属给了刽子手银两,砍头时刽子手会掌握力道,让犯人的头颅断而不掉,以便家人能够收集尸身,进行全尸下葬。中国人深信,只有全尸才能确保犯人可以投胎转世。若无银两贿赂,刽子手可能会采取更残忍的方式斩首,让犯人头颅整颗落地,尸首分离。
在民间传说中,受刑人的鲜血被认为具有神奇的功效。据说,在斩首后,若用馒头蘸血晒干制成"血馒头",可以治疗肺痨和绝症。这并无医学根据,纯属无稽之谈。
关于斩首之刑的方法,史料中有多种记载。其中,最常见的有两种。第一种方法,犯人在斩首时,往往有一人拉着死囚的辫子站在对面,刽子手则持鬼头刀站在身旁。刽子手会找准下刀部位,一刀砍在犯人颈椎间隙,使头颅应声落地。另一种方法则是在犯人脖子下垫一个圆木砧板,这样一刀下去就能让犯人身首分离。
职业刽子手所用的刀轻巧而锋利,能够手起刀落,让人头如瓜滚。执行完毕后,刽子手会踢倒尸体,让胸腔内的血往前喷溅。这种砍头方式也有风险,如果刽子手经验不足或刀子不够快,就有可能砍不下脑袋,让犯人承受更多痛苦。
刽子手这一职业有着许多奇特的规矩和禁忌。例如,佟绍箕是湖南茶陵县的一名衙门刽子手,他在出师后遵循师傅的告诫,不能终身以此为业。据说,斩完人头后,他在回县衙的路上不能朝刑场回望,也不能与他人交谈。回到县衙后还要接受竹板打屁股的仪式,意为"打煞",其实是为了避免已处决的囚犯缠身。
随着国民zheng府《六法全书》的颁布,佟绍箕失去了工作,最终在茶陵安家。根据地方文史调查,刽子手多半有特定的聚居地,一般人避而远之,认为碰到他们会带来不幸。这一职业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民俗内涵,是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