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体育法律顾问:现实意义重大机制还需
近日,体育总局发布了一项重要《意见》,旨在健全机制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以提升依法治体的水平,推动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举措在体育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前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岩对此表示强烈支持。他认为,《意见》的出台是依法治体的重大举措,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刘岩指出,该《意见》是体育总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法律顾问制度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根据体育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在行业中的作用的必要举措。
刘岩提到,体育界有些人对律师业务存在误解,认为聘请律师只是为了应对诉讼。他强调,这种观念需要得到纠正。律师的业务不仅限于诉讼,还包括非诉讼业务。实际上,许多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以非诉讼业务为主。聘请律师顾问能够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法治化水平,助力实现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在不久前的一次体育法治圆桌讨论会上,法律服务如何进一步助力中国体育的问题被提及。与会者建议借鉴国家在运动队中推动建立复合教练团队的成功经验,为法律界和体育界的融合创造条件和机会。对此,《意见》的发布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意见》包含五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明确法律顾问职责、严明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健全法律顾问使用机制和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等。其中,鼓励优秀运动员根据个人发展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的提法被刘岩认为是非常新颖且契合体育工作实际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体育界首先需要端正态度,充分信任律师顾问的专业能力,尊重律师顾问的业务习惯和从业规则。双方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同心同力的专业团队。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双方结合也需要继续协调。
《意见》的发布是体育界和法律界合作的新里程碑,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这将有助于提升体育界的法治水平,推动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期待在体育和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能够取得更多的成果,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