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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公布的《国家基础医保、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障药品目录(2020年)》中,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材社会保证部完成了新一轮的调整。经过细致的评估和筛选,共有119种新药被纳入医保目录,29种原有目录内的药品被调整出去。调整后,目录内的药品总额达到2800种,西药1426种,中成药374种,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执行。
今年8月,《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计划》正式印发。在此之后,共有704种符合申诉标准的目录外药品通过了申诉环节。其中,23种非独家药品直接被纳入目录,138种独家药品被纳入谈判范围,另有162种独家药品参与了谈判。令人瞩目的是,经过深入的谈判,有119种药品成功达成协议,其中96种是目录外的药品,23种是目录内的药品,谈判总成功率达到了73.46%。成功谈判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
这一调整不仅涉及药品数量的增减,更体现了国家医保局对于临床需求和药品价值的深度考量。新加入的119种药品覆盖了广泛的临床领域,包括新冠肺炎相关的药品如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我颗粒等。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防治方案所列药品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自今年8月17日以后上市的新药也被纳入调整范围,共有16种新药被纳入目录。
此次调整是国家医保局连续第三年开展医保目录药品准入谈判工作,本次谈判涉及的药品数量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特别是独家药品的谈判调入,不仅增加了目录的多样性,也体现了国家对临床需求的关注和对药品价值的认可。今年首次对目录内药品进行价格或费用谈判,针对价格或费用较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了谈判。经过谈判,这14种药品均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这不仅为参保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促进了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目录的出台将为广大患者带来福音,确保更多患者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随着新目录的执行,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全民健康保驾护航。这一重要改革举措将为广大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来源:群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