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古代惩罚通奸女子刑罚:当众脱光受杖
在古代,对于女性罪犯的处罚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其中不乏极具羞辱性的惩罚。对于那些因通奸被抓的女子,不仅会被公开示众,甚至还会遭受裸身的羞辱。人脸是人的尊严和身份的体现,这样的羞辱对于古人来说,无疑是极其残酷的。
两百多年前,英国国王乔治派遣马戛尔尼率领的庞大祝寿使团来到中国。其中,画家亚历山大以其出色的水彩画技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中国社会风俗画。这些画作中,有两幅特别引人注目——“枷号示众”与“贯耳刑罚”。
“枷号示众”是古代常见的处罚方式,许多罪犯都曾在酷暑中被置于公众的目光下。《儒林外史》中的汤知县便是一个例子,他将一位置于衙门前示众,甚至在枷锁上放置牛肉,最终导致该死亡。这种处罚方式不仅残酷,更带有强烈的羞辱性质。
至于“贯耳刑罚”,则是一种鲜为人知的刑罚。当年马戛尔尼的使团到访时,有一位中国人因对使团随员傲慢无礼而被判处此刑。画面中的罪犯被绑在柱子上,一支箭穿过其耳朵,将其头钉在柱子上。此刑罚不仅痛苦无比,更是对犯人的极大羞辱。若犯人稍有移动,可能会导致耳朵被扯下。
示众,无论是“贯耳刑罚”还是其他形式,都是一种耻辱刑。它的目的在于将罪犯赤裸地展示在熟人面前,让其颜面扫地,以达到惩戒犯罪的效果。这种做法往往适得其反,不仅无法实现其初衷,还可能引发更为恶劣的后果。
古代中国的法律中,对于犯奸罪的妇女,有一种特别的处罚方式——脱裤裸体受杖。这一规定常常被一些心怀恶意的人利用,他们会对有仇怨的对方家中妇女指控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其遭受羞辱。打板子那天,原告会带着亲友来看热闹,甚至在不升堂的情况下,衙役会先脱掉被告妇女的裤子示众。
特别是中国小脚崇拜时期,女性的脚和鞋子是最私密的部位,公开羞辱女性脚部的行为极为残忍。许多女性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选择了撞壁而死。
公开示众的初衷是为了激发人们的羞耻心,杜绝此类事件。对于女性奸情的示众,却激发了人们内心最丑恶、最淫邪的一面。这种示众行为成为了流氓无赖的欢乐节日,也成为了他们展示人性黑暗的舞台。古代的这些刑罚方式,不仅残酷,更是对人性的极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