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 或成呈堂证供
微信,这款日常沟通必备的工具,已然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今,它的表情符号竟然走进了真实的法庭,成为了“呈堂证供”,多次登上热搜,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从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披露的数据来看,近年来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数量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从腾讯公司官方微博的“”事件,到现实中微信表情符号在司法文书中的出现,我们不禁要问:微信发一个表情,真的能成为法庭上的重要证据吗?
据法治日报报道,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微信表情符号的用途引发了争议。一方发送的“赞”表情符号,在法庭上被解读为礼貌性回复,而非对歌词的认可。而在另一宗借贷案中,“OK”手势同样引发了认同与否的争议。这些案例让我们看到,表情符号的含义存在巨大的主观解读空间,缺乏统一标准。
“表情包”的真实含义,有时连我们自己都无法完全确定,更何况是法院呢?不同的手机设备显示的表情符号可能存在差异,如苹果IOS系统的“尴尬微笑”在安卓系统中显示为“开心大笑”,这无疑增加了双方理解上的误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胡凌副教授指出,随着即时通讯软件的普及,网络表情越来越多地被用于表达态度,并频繁出现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给司法者带来了挑战。在国内的大多数案件中,网络表情通常只是辅助证据,但其解读和认定确实已成为网络时代司法的新课题。
网络聊天中广泛使用表情符号已成为网友们的习惯。它们使网络交流更加情感化、趣味化和简约化,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不当甚至恶意使用表情符号可能导致纠纷、侵权甚至违法犯罪等法律问题。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使用表情符号时需谨慎。
提醒广大网友:由于表情符号含义的多样性,在网络对话中应尽量避免使用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对于关键信息的表达,尽量使用文字形式以确保双方真实意思的明确。要注意网络道德规范,善意使用表情符号,避免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自制或传播表情符号时,应注意合理界限,避免给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道德秩序带来伤害。
面对网络空间的诱惑和诈骗风险时,我们必须提高警惕。遭遇诈骗时应及时报警,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微信表情符号的出现,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沟通体验,但在使用它们时我们也要明智、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