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专家:“共有产权房”非京籍可“购房落户”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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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特派记者陈斯于德国德国网报道)——随着北京市共有产权房政策的出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共有产权房可落户上学”的声音传遍四方,但实际上,这并非意味着非京籍人士只要购房就能落户。近日,北京市住建委针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正式截止,新入市销售的自住房也将转为共有产权房。针对社会上的一些误解和热议,市住建委明确回应: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购房者可以按照本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和入学等事宜。
从8月3日至10日,短短一周的时间里,北京市住建委的共有产权房政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反馈意见中涉及了许多具体细节问题,市住建委对每一条意见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给出了回应。其中,关于能否落户和入学的问题,是群众最为关心的焦点。
市住建委明确表示,共有产权房的“落户”指的是户口迁移,例如北京集体户口的家庭可以迁移到所购买的共有产权房上。但对于非京籍家庭来说,仅仅购买共有产权房并不能直接落户北京。这样的政策澄清,让许多误读的人豁然开朗。
一些社会人士对共有产权房政策产生了误解,认为非京籍人士只要购房就能落户,这主要是源于共有产权房政策中对各区要求满足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比例不少于30%。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可以通过申请、摇号的方式购买共有产权房。过去国内一些城市曾实施过“购房落户”政策,这也为非京籍人士的误解提供了土壤。例如天津市,在积分落户政策出台之前,只要满足一定的购房总价即可落户。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我国的户籍体制改革已经在中小城市全面放开,但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来说,依然实行人口指标控制的户籍管理政策。对于非京籍人士来说,想要通过购买共有产权房来实现落户,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这次的共有产权房政策,无疑为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对于购房者来说,更需要理性看待政策,了解清楚其中的细节和要求,避免因为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困扰。也期待北京市在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房政策,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
北京市的共有产权房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广大市民的住房问题。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