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新规 这次可能主要针对“鬼畜视频”
网络视听新规:重塑视听生态,鼓励正向创新
随着网络视听节目的日益普及,其内容质量与传播秩序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旨在引导网络视听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这一通知的发布,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人担忧,这是否意味着“鬼畜视频”等创新形式的末路?实际上,这种担忧是过度的。总局的意图在于打击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而非限制所有形式的创新。
我们要明确的是,任何形式的创作都必须尊重版权。近年来,随着剪辑软件的普及,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擅自抓取、剪拼、改编他人版权作品的视频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权益,也扰乱了网络视听行业的秩序。《通知》中的“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行为,指的是那些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
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应当健康向上。在鼓励创新创意的我们必须坚守底线,不能突破法规的界限。一些所谓的“创意视频”,内容低俗、暴力、血腥,甚至恶搞经典影视作品,严重毒害青少年。这类视频虽然短暂吸引眼球,但长期看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并非一味限制,而是鼓励合法合规的创新创意。在规范市场秩序的也鼓励和支持合法合规的网络视听节目业态创新。这意味着,只要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合规合法的授权,正规的剪辑改编是被鼓励的。
国家广电总局的这一通知,是为了引导网络视听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它既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原创者的权益,也鼓励正向的创新创意。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网络视听环境。
这一通知还强调了网络视听节目的社会价值导向。在网络视听节目日益丰富的今天,其传播的内容与形式对于社会风气的影响不可忽视。强调网络视听节目的社会价值导向,是规范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的必要之举。
我们也要看到,网络视听节目的受众群体十分广泛,包括青少年在内。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广电总局的号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视听行业的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让网络视听节目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