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沙法院 院长刘波简历(下沙到杭州上城人
【案件故事】广西桂林市的刘波(化名)在本村拥有集体土地,并建有合法房屋居住。因村改造建设项目,他的房屋被列入了征收范围。面对的《责令交出土地通知》,刘波认为该通知认定事实错误、使用法律不当且程序违法,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他找到了北京两大知名拆迁律师事务所——两高律师事务所的胡国庆律师团队,特别是朱明律师和高乐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该通知。
【律师团队主张】朱明律师和高乐律师针对区的辩解,主张该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他们认为区向刘波发出的《责令交出土地通知》设定了明确的权利义务,对刘波的正常居住和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而且,在未经合理补偿的情况下要求刘波清理房屋并交出土地,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他们坚决主张撤销该通知。
【法院裁定】经过审理,法院认同了两位律师的观点,认为刘波的诉求成立。法院做出了判决:撤销区人民对刘波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通知》。这标志着刘波的胜诉。
【出行指南】如果您需要从下沙前往杭州上城人民法院咨询或参与相关事宜,您可以按照以下地铁路线前往:
1. 从下沙高教园区步行至文泽路站,乘坐地铁1号线。
2. 经过15站后,到达龙翔桥站。
3. 步行约310米后,在菩提寺路站乘坐杭富商务专线。
4. 经过1站后,到达复兴路北口站(也可选择乘坐514a线或902路)。
5. 步行约410米,即可到达人民法院。
【成功案例参考】北京两大拆迁律师事务所——两高律师事务所的胡国庆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了多起拆迁胜诉案例。其中,刘波案是他们其中的一起成功案例。他们的专业法律服务为众多拆迁户赢得了合理的补偿和权益保护。如有需要,您可以咨询他们获取专业的法律帮助。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