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蓝色钱江”保姆放火案二审开庭 将择日宣判
【新华社报道】杭州5月17日讯,今日上午九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这起案件震惊社会,庭审现场吸引了众多关注目光。庭审持续了近九个小时,检辩双方就莫焕晶是否构成自首、物业消防缺陷是否影响其刑事责任以及一审判处死刑是否恰当等核心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庭审回溯至2017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公寓发生了一起人为放火案件,导致该户女主人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不幸身亡。警方调查后认定,保姆莫焕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莫焕晶进行了审判,判决其犯放火罪和盗窃罪。其中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两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
莫焕晶在上诉过程中表示认罪,但坚称火灾造成的严重后果并非其所愿。她在上诉状中提出了几点异议:一是认为一审认定其用打火机点燃易燃物品与事实不符;二是认为一审在量刑时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责任;三是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改判。
在法庭辩论中,辩护团队主要围绕放火罪展开辩护,对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没有异议。辩护团队表示,从莫焕晶的行为来看,她确实有点火故意,但对火灾的严重后果是持反对态度的。他们还指出物业消防设施缺陷导致灭火时间延误,扩大了火灾后果。
检察员则认为,莫焕晶的放火行为与四人死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有直接关系,她应为此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莫焕晶在接受第一次讯问时并未供认放火事实,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他们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环节,莫焕晶表示认罪、悔罪。如果她二审维持原判,她也表示接受。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拭目以待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为这起悲剧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