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给事中到底是什么官职 他们主要负责什么
古代给事中的演变与职责:从历史到现代的深度解析
今天,风趣网的小编带大家走进古代给事中的世界,深入解读这一角色的演变与职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给事中,这一职位在秦汉时期主要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他们侍奉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因这些官员在殿中执事,故名给事中。至魏时,此职位或为正官,或为加官。隋唐以后,给事中成为门下省的重要角色,主要职责在于驳正政令之违失。
随着历史的演进,元以后废门下省而设给事中。到了明朝,六科给事中的设立是对六部官员的分别监察。这一时期的给事中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立都给事中、给事中等官职。这些给事中不仅继承了言谏官的传统,拥有侍从规谏的职责,更开始了对六部日常行政的监察工作。
在明朝,给事中行使监察权力的过程大体上依据皇帝发出的制敕,对具体情况进行复核。如有不妥,他们有权封还奏报,对朝中和地方官员的奏章进行分类抄出并交给各部。如有违误,给事中会提出驳正意见。他们在选任官员、官员上任等方面也有相应的职责。
到了清朝,六科给事中的制度得到了继承,但也有所变化。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都作为朝中检察官,两者的监察范围和功能有所不同。都察院主要是对全官吏和一般机关进行监察,而六科则重点对尚书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六科给事中的职责更多的是对执行过程的监察,以纠正刚发生的过失,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清朝末年,六科给事中的名号被废除,改名为都察院给事中。其执掌虽然与明朝相似,但封驳权力已经大大削弱。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承担着注销各部衙门文卷的职责,随时稽查各部院事务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执行懈怠或迁延不决的情况,他们会立即参奏;当事情执行完毕时,他们也会注销文卷,表明该项公务已经处理完毕。他们通过注销公文的方式,督促、检查各部院衙门的日常行政工作。这一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让大家对古代给事中这一职位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