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卖房给继女继母17年后反悔 将其告上法庭
标题:继母与继女房产交易纠纷:17年后的法律较量
概述:
十七年前的一场房产交易纠纷如今演变成了一场法律上的较量。潘女士与继母徐老太太之间签订协议,以2万元买下了继母占有的房产份额。多年之后,继母却突然反悔,引发了激烈的争执和法律纷争。让我们深入了解这场引人注目的官司及其背后复杂的情感纠葛。
案件背景:
在多年前,潘女士与继母徐老太太经过协商,达成了房产交易的协议。潘女士支付了2万元买下了继母占有的房产份额,并得到了徐老太太的书面确认。未曾料想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徐老太太突然改变主意,私下撤销了遗嘱并将潘女士告上法庭,意图收回自己的房产份额。这引发了双方的激烈争议和紧张的诉讼大战。
法院审理:
海珠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根据徐老太太和潘女士签订的书面材料,应视为徐老太太同意在收到潘女士支付的2万元工龄补偿款后放弃对该房屋的权利。法院认为徐老太太现在以撤销遗嘱继承公证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并要求协助办理分割析产、过户手续的依据不足,最终判决驳回徐老太太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对双方权益的维护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二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徐老太太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从双方签订的书面材料来看,双方就徐老太太获得2万元工龄补偿款同时以设立公证遗嘱方式向潘女士转移涉案房屋所有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徐老太太上诉的请求及理由均不成立,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判决为双方长达数年的纷争画上了一个句号。
这场房产交易纠纷不仅关乎物质利益,更反映了家庭成员间的信任与法律关系。法律的公正判决为双方划定了明确的界限,维护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这也提醒我们,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都应谨慎思考,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家庭成员间应建立互信互赖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