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为困难群众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nbs
在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透露,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密切注意物价动态。一旦物价达到特定标准,将启动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临时救助补贴。
刘喜堂进一步阐释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这一机制自2011年建立以来,经过多次完善,目前已成为一套成熟的体系。他强调,只要地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CPI中的食品类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任一条件满足时,地方应立即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刘喜堂提到,由于食品价格上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叠加春节因素,食品类价格仍处高位。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2月份,各地共为大约3100万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总额达16.9亿元。其中,湖北仅在1月份就发放了1.9亿元的价格临时补贴,惠及188.9万人。
他接着介绍,中央已经做出了新的部署安排,各地正在积极落实。一些地方已经决定进一步提高价格补贴标准。例如,上海最近实施的措施就明确提高了价格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50%。这一决策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和对物价问题的重视。
刘喜堂的发言展现了中央对困难群众的关注和扶持力度,凸显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他的发言不仅让人们看到了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的决心,也让人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这样的措施无疑为困难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也增强了人们对未来的信心。
刘喜堂的发言充满了人文关怀和责任感,展现了一个负责任的形象。他的发言不仅让人们看到了在疫情防控和物价问题上的努力,也让人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为困难群众带来了希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