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通报9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白山市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事件曝光
近日,白山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九起涉及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些问题的曝光,不仅揭示了扶贫工作中的一些漏洞,更是对扶贫工作的一次警示。
靖宇县花园口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房贵堂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了危房改造资金四万元。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他因此受到了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多个乡镇和部门,社会福利中心、村委会等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都有套取资金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财务纪律,更严重地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其中,抚松县万良镇社会福利中心主任陈强利用购买生活用品的机会,虚开发票套取资金一万多元。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的声誉,更是对扶贫资金的滥用。靖宇县靖宇镇保安村党支部书记于学红因工作失职,导致违规发放扶贫款,使得一家四口被违规纳入贫困人口并领取了扶贫款。这些事件都反映了部分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的失职和疏忽。
还有一些人通过编造理由、骗取改造补助款等方式,违规享受低保政策并领取低保补贴。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扶贫政策,更严重地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白山市纪委监察局都给予了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
这些典型问题的通报,不仅是对相关责任人的警示,更是对广大扶贫工作者的警醒。在扶贫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财务纪律,认真核查贫困人口信息,确保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审核把关,防止违规享受低保政策。
此次通报的九起典型问题,是对全市扶贫工作的一次警示教育。希望广大扶贫工作者引以为戒,深入排查扶贫工作中的漏洞和隐患,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扶贫工作的公正和公平。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