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不洗澡遭后妈虐打致死获刑12年
后妈虐待致死获刑,法院体现公正轻判
曾经的一则令人痛心的新闻,关于一位后妈因虐待导致其不幸身亡的事件,在清远市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昨日有了终审宣判,清远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曾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这位后妈,曾某,在与现任丈夫老许结合之前,曾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当她遇到老许并与其同居生活后,因不满三岁的小佳——老许与前妻所生的女儿,成为两人关系中的敏感点。曾某因种种原因,对小佳的态度极为严厉,甚至在怀孕期间的情绪波动时,更是对她非打即骂。
一天下午,曾某要求小佳洗澡时,因小佳的抗拒而引发了一场悲剧。愤怒中的曾某对小佳进行了粗暴的推打,导致小佳头部严重受伤。尽管曾某及时呼叫亲戚将小佳送往医院抢救,但小佳的伤势过重,不幸在一周后离世。法医鉴定显示,小佳的死因是重型颅脑损伤。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审法院在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4年零3个月。在清远市中院的二审中,法院考虑了曾某的间接故意行为和积极赔偿的态度,以及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特殊情况,加上她在案发后的积极配合和救治行为,决定改判为有期徒刑12年。
在看守所里,听完法官的宣判后,曾某无力地表示:“还是判得那样重啊。”而对于经办该案的法官来说,这起案件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一些父母未能正确对待孩子的独立个体地位,将其视为私有财产或发泄情绪的对象。法官强调,无论亲子关系如何,父母殴打孩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依法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曾某的审判,更是对社会的警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身份、关系亲疏,任何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这起案件能引起更多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共同保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